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碑禁现象对中国书法发展影响的研究报告

发表时间: 2023-10-07 13:46

碑禁现象对中国书法发展影响的研究报告

上一篇我们说了,处于多种因素的考量,曹操禁碑,因此,到三国曹魏时期(220-265),禁碑令一直得到认真的执行。

但这并不代表在曹魏时期就完全没有碑,因为《三国志》中有记载:曹魏初年,贾逵有碑;魏文帝(曹丕)时期,郑浑徐庶(就是那个《三国演义》中进曹营而后一言不发的徐庶,他是老死在曹丕治下,并官至御史中丞的,小说中的记载并不确实)都有碑。而且我们现在书法取法样本中,还有《孔羡碑》《曹真碑》《王基残碑》《范式碑》等可供研究、学习、临摹。

(《孔羡碑》拓本局部)

那么,曹魏时期的情况应该是这样的:在朝廷特许的情况下,仍然可以刻立私碑,情形大抵有两种:1、朝廷直接下诏为大臣立碑,以示优礼。如《曹真碑》;

(《曹真碑》原石 北京故宫博物院藏)

2、百姓或故吏上表请求为官吏立碑,朝廷“降敕许之”,以抚民望。如《范式碑》:

(《范式碑》残石)

除此之外,帝王可以根据需要随时立碑。魏文帝称帝时,为了表示自己无篡汉之意,君临天下是顺从天意,于是将群臣“劝进”的《上尊号表》刻在碑石上,又把《受禅表》刻成碑,这两通碑都露布于世;而魏明帝在太和四年下诏,将其父文帝的《典论》刻为碑立于宗庙之门外……。再有,朝廷之制还有齐王芳正始年间刻立于太学的《三字石经》碑。

可见,曹魏的禁碑并非禁绝刻碑之制,而只是为了控制私家立碑

接下来是西晋

西晋取代曹魏之后,武帝咸宁四年(278)下诏重申碑禁,理由是立碑“既私褒美,兴长虚伪,伤财害人”,这当然是明面上的原因,其主要目的当然在于防止士族 中那些“持不同政见者”及其门生故吏利用立碑颂德的方式,扩散“越名教而任自然”等异端思想的影响。或许也有积聚财力以备伐吴之需的考虑。

现在能见到的西晋碑刻极少,《皇帝三临辟雍碑》是纪盛的朝廷之制,《太公吕望表》是祭奠前贤,都不在禁断的私碑之列。《郛休碑》和《任城太守孙夫人碑》是私家墓碑,《郛休碑》说郛休卒,“天子闵悼”,显然是得到立碑的许可,估计《孙夫人碑》的刻立也领到了“许可证”。

(《郛休碑》拓本局部)

因为禁碑政策严厉,人们把碑铭刻在小型的石碑上,埋入墓穴,以替代立于墓前的墓碑,这就是后世所说的墓志。所以我们今天见到的西晋时期刻石之作大多是墓志,铭石书仍然是隶书。

“八王之乱”后,朝廷控制的立碑特许权名存实亡,立碑风气乘时而起。

然后是东晋

司马氏流播江左的东晋时期,是门阀政治时代,一直是弱君强臣“共天下”的状态,纲纪不振。东晋初年,士族立碑尚需朝廷批准,此后碑禁松弛,人皆私立。不仅朝中士族好刻墓碑,地方官吏豪族亦然。今见《杨阳神道阙》和《爨宝子碑》,刻立的地点都是当年的僻邑荒郡,碑主既是地方官员,也是本郡的强宗豪族。

(《爨宝子碑》实物局部)

碑禁松弛,自然导致侈靡之风又起,于是,至东晋末义熙年间(405-418),尚书祠部郎中裴松之(对,就是注补《三国志》的裴松之,“史学三裴”之一)鉴于“世立私碑,有乖事实”,建议“裁禁”。

(裴松之像)

裴松之是史学家,深知碑文“真假相蒙”的后果贻害无穷,强调禁碑的用意在“求实”,亦欲分别贵胄和寒素,关非一例禁止,但朝廷的决定是概禁立私碑的“并断”。自此以后的宋、齐两朝,碑禁又严厉起来。

南朝宋时期,墓志成为“王公以下,咸共遵用”的葬制,“礼殊恒列”则用“哀策”。哀策也作哀册,表死者身份、谥号,用于帝王、太子及后妃,其功用类似墓志,因此“既有哀策,谓不须有石志”。

刘宋碑刻,北宋欧阳修以来的金石家所见,有《宋文帝神道碑》《爨龙颜碑》《慧远法现碑》《临澧刘使君碑》。《宋文帝神道碑》是朝廷所立,《慧远法师碑》是南阳宗炳所立,帝王、高僧立碑,不在裁禁之列。《爨龙颜碑》立于西陲的宁州,或许朝廷鞭长莫及。

(《爨龙颜碑》拓本局部)

此后的齐、梁、陈时期,禁碑政策虽有反复,但基本上是沿袭魏晋旧制,由朝廷掌握立碑的许可权。统一说起来,魏晋南朝的三百八十余年间,禁碑是通行的制度。

隋朝统一南北之后,对臣民立墓碑有了具体的规定,立碑制度是依官品等级“听立”碑碣,官吏拥有建立墓碑的待遇,即便民间的孝义之士也有“立碣”的资格,对于实行禁碑的南朝而言,是相当宽松了。唐朝听立墓碑之制,大抵是沿袭隋制。

隋朝颁行的立碑制度,作为中国重归统一之后的新章程,化解了传统葬礼习俗与禁碑政令之间的紧张关系,也宣告了碑禁时代的结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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